我国提升标准“软实力” 助力国际经贸合作“硬机制”
标准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在引领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2022年,国家标准委围绕农业农村、食品消费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引领产业发展持续取得新成效。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不断提高
此次发布会上发布的《中国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2022年)》(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国家标准2266项,备案行业标准3501项,备案地方标准8600项,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布17675项团体标准,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470738项,新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5个,各地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500个。
截至2022年底,我国设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近30个,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比率不断提高,预计到2025年,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效能不断释放。截至2022年底,共有1679家企业的2856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全国有30个省市223个市(区)、5万多家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累计发布对标结果11万多个,涉及1800余类产品和服务门类;重点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表示,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得益于各部门各方面的有力支持。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了《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3年)》,举办“2022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大会暨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国家标准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贸促会首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制定实施2022年行动计划,拓展国际标准化工作新路径,服务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国家标准委开展2022年度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
积极开展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
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重视标准化工作,自《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布以来,各省市纷纷发布贯彻落实纲要的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介绍,2022年全年发布农业领域相关国家标准170项、发布食品消费品领域相关国家标准308项、材料与装备制造领域相关国家标准728项、服务业国家标准107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标准71项,成立了院士牵头、多方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编制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下达72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介绍,从《发展报告》来看,2022年地方标准化工作呈现两大特点:一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活跃程度相对较高。截至2022年底,团体标准方面,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江苏均公布超过1000项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方面,位列前五的山东、浙江、广东、江苏、河北,其声明企业数量均超过2万家;对标结果发布方面,浙江、山东以及河北发布对标结果均超过2万个;企业标准“领跑者”方面,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北京的“领跑者”企业数均在100家及以上。二是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呈现一超多强特点。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布来看,截至2022年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数量在30个以上的有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12个地区,其中北京一地共承担了643个秘书处,占总数的48.75%。从标准研制贡献能力看,各地区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数量排名前十的依次是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福建、安徽、四川、河南,排名第一的北京有1887家。
肖寒表示,目前标准制度型开放取得了不少成效。2022年,我国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增外资企业委员752人,有792项国家标准采用了ISO、IEC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气候变化政策文件的制定,积极开展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东北亚、中欧、中德、中俄等标准化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335项,涵盖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节能低碳、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水电、公路标准在海外工程中进一步得到广泛应用。
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
《年度报告》指出,今后要着重加强四方面工作: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在标准化“两端”发力,推进标准与科研的互动;加强地方标准化协同推进力度;着重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肖寒表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指导文件,以高标准促进高水平开放。
一是以标准“软联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强化标准与规则、规制、管理等有机衔接,加强标准化双多边合作,以标准“软联通”助力国际经贸合作“硬机制”,全面提升经贸合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推进标准“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双向开放。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气候变化、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贡献中国智慧。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力度,着力提升中国标准体系开放水平。持续推进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转化工作,大力推动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三是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积极履行我国担任国际标准组织常任理事国义务,持续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和政策规则制定,提升国际标准化综合贡献率。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化环境,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专家参与我国标准制定比例。研究建立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等对外合作交流的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