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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次“立法” 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8月28日,合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标志着合肥市首次将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9月2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予以审查批准,《条例》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8月中旬,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增加制定《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作为本年度立法项目,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为高质高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8月18日至20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了立法工作专班,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研究起草《条例(草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前往蜀山区、包河区开展调研,召开了部分市直部门座谈会。征求了全体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并在合肥日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进行刊登,征求公众意见。

  制止餐饮浪费在调研过程和征求公众意见过程中均引起热议。大家认为,法治是解决食物浪费、树立节约新风的重要方式。《条例》的出台对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建设节约、环保、可持续型高质量发展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解决食物浪费、树立节约新风的重要方式。合肥为制止餐饮浪费立法,通过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权作为一名从事餐饮行业的市人大代表,多年来一直十分关注餐饮浪费现象,在日常工作中他采取多种措施杜绝餐饮浪费现象的发生,此次《条例》的表决通过,使他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更有了底气。

  袁权表示,《条例》颁布后,要组织广大职工对这个条例进行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对消费者进行宣传。通过厨房亮化管理,将节约理念贯穿于食品加工、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减少原材料采购和备料中的浪费行为,减少餐厨垃圾,合理量化。让人欣喜的是,连日来,合肥市相关部门对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纷纷制定相应措施,以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

  据悉,《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共四章二十八条,从小切口入手,坚持宣传与教育相结合,遵循政府主导、公民自觉、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原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进行了规范。重点在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以及对消费者、餐饮经营者、单位、学校、公务活动等方面作出行为规范,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着重从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职能部门、餐饮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的责任,制定出易于操作的监督措施,规定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综合治理体系,同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重点强调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除了餐饮行业协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应当发挥引导作用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工作,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同时规定了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任达 刘畅)

来源:新华网
创建时间: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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