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国务院: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要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意见》要求,新区建设发展要实体为本,持续增强竞争优势;刀刃向内,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主动对标,全面提升开放水平;尊重规律,合理把握开发节奏。

  在着力提升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上,打造若干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强化攻关。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护机制,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鼓励创投、风投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新区企业“双创”支持力度。

  在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推动制造业强链补链固链,打造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对新区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规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瞪羚”企业、新领军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精准引进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新区与东部地区建立精准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长效机制。

  在持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上,优化新区管理运营机制,允许相关省(区、市)按规定赋予新区相应的地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开展体现新区特点的营商环境评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

  在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上,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新区结合实际按程序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支持在确有发展需要、符合条件的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

  在高标准推进建设管理上,加强规划统领与约束,高质量编制发展规划。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严禁大规模无序房地产开发,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强化开发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等要求。

作者: 记者 班娟娟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
创建时间:2020年1月21日

热门话题

合作企业(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