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康达香港:跨境商事仲裁必须基于跨境思维

 

  2021年9月14日,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志之所趋,无远弗届:新时代国际争端解决的合作与发展”为主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Philippe PINSOLLE先生通过视频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本次论坛汇聚了中国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权威声音,分享了国内外最新最广泛的仲裁等多元争议解决实践,对后疫情时代国际仲裁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康达香港主任杨荣宽律师应邀出席本次论坛,与商事仲裁各界进行了充分沟通。

 

  近年來,康达香港在香港仲裁、新加坡仲裁及內地跨境商事仲裁领域积累了充分经验。

 

  作为多家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杨荣宽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商法作为一个古老的法律部门,跨境是其与生俱来的属性和内驱。跨境商事作为一种交易安排,关涉不同法系、文化、意识、程序、思维。商事活动不惟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社会现象,与日常、科技、民生等各种社会要素和社会关系千丝万缕的关联。跨境商事不仅与商事法律、商事逻辑发生牵系,且与法域与社会的其他方面关系发生广泛的兑付。IBA规则与国内商事中仲裁规则具有本根的差异,跨境商事及商事跨境进行全息、多维度思考、研究、推敲、打磨,具有特别价值。

 

  跨境商事仲裁必须基于跨境思维,伴随 2018年12月20日《新加坡调解公约》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及2021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同程度显示了法律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各国法律文明的互联互动。康达香港坚信:从其他法域那里吸收有用的法律文明和智慧,和向其他法域输送具有借鉴意义的法律文明和智慧,是跨境商事仲裁的终极面向。

 

创建时间: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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